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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佛寺矿:“三查一反”除顽疾 提振作风保安全
发布时间:2022-08-12 16:03:32     作者:冯春朋   浏览量:16954   分享到:

近日,大佛寺矿深入开展“三查一反”专项活动,着力解决顽固性不安全行为、规程措施现场落实不到位、管理人员现场履职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,确保全年安全目标顺利实现。

查习惯性顽固性不安全行为。该矿深入开展顽固性不安全行为专项风险辨识评估,要求各部门根据业务分工,每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析总结,结合不安全行为分析及专项风险辨识成果,进一步完善所有岗位标准作业流程,并组织全员学习。不断加强顽固性不安全行为整治力度,坚持定期对各部门不安全行为分析报告、顽固性频发不安全行为风险辨识、防范措施落实及整治情况进行通报,并纳入月度考核,对工作落实不到位、整治不彻底的相关责任人严格按制度进行处罚,逐步消除顽固性不安全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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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规程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。该矿严抓规程措施编制,要求所有技术员编制规程措施前,必须深入现场查看施工条件,全面掌握地质、瓦斯、机电、人员和安全风险等所有方面因素。分管业务部门严格进行技术交底,确保规程措施符合现场实际、标准规定。严格规程措施审批,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规程措施进行复审,督促及时补充完善。严抓规程措施培训落实,坚持每周对各单位规程措施宣贯、落实及职工掌握情况进行检查,每月重点就规程措施是否按期复审、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及现场实际、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,发现问题严肃追责问责,确保各规程措施符合实际、宣贯到位、落到实处。

查干部安全履职情况。该矿深入开展干部安全履职作风督查整顿,进一步完善各级管理人员入井管理规定及值班跟班带班制度,对各层级管理人员入井次数、带班职责及考核奖惩等进行了明确规定,督促各级管理人员深入一线,盯住重点生产环节、重点区域、重点工序,解决实际问题。要求“五职矿长”和“五职部长”抓不安全行为次数不少于入井次数的1/3,坚持不定期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,并在每月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,切实督促各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安全责任,不断强化现场管理,做到带着问题入井、带着问题升井,及时安排、落实、处理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,全力保障矿井安全生产。

反干部作风“假、飘、骄”。该矿坚持“不履职就问责”原则,扎实开展反干部作风“假、飘、骄”专项活动,严反管理人员值班脱岗、跟带班弄虚作假、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,切实杜绝因主观原因、管理失职导致出现重大隐患。不定期组织党群、纪检、安全、人力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,通过资料检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,严查各级管理人员作风不严、不实、不细问题,并严格按照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及工作制度》《管理人员犯履职错误责任追究实施细则》等制度进行追责、约谈、处理,督促引导各级管理人员切实转变作风,牢固树立“思想认识不到位是最大的隐患,责任落实不到位是最大的漏洞,行为管控不到位是最大的风险”的忧患意识,居安思危,立足岗位,扎实做好本职工作,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安全顺利完成。(冯春朋)

编辑:徐超